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大象到哪里了最新消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大象到哪里了最新消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象迁徙到哪里了?
自2020年3月起,16头亚洲象从西双版纳迁徙,最后留下的15头大象北行超500公里路程。为保证人象安全,云南疏散转移群众15万多人次,投喂象食近180吨。
单独离群的那头大象前段时间被***后运回保护区。根据后续反馈,这头大象身体各种指标正常。
云南象群剩下的十五头大象迁徙迎来新消息,8月8日,云南北迁象群回到了成团出发地玉溪元江县。
无论这些大象是因为什么而不断外出探索,我们能做的就是保证人象和谐相处。
出走的大象现在怎样了?
很好,我无法提供关于“出走的大象”的最新信息。
不过,我们可以从一些公开资料中了解到,大象是非常有家庭观念的动物,通常会与象群一起行动。如果一只大象离开了象群,可能会面临一些危险和挑战。例如,失去保护和群体支持的大象可能会在寻找食物和保护方面遇到困难。
如果有人发现出走的大象,最好与当地的动物保护机构或组织联系,以确保大象得到适当的照顾和保护。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支持和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为这些珍贵的生物提供更好的生存环境和条件。
泰国大象踩踏***的最新进展是什么?
前几天在泰国发生的踩踏***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了,中国旅游团的导游领队何永杰为了救遇到危险的中国游客,英勇牺牲了。
一开始是说因为有两个中国游客去扯大象的尾巴导致大象发狂了,所以大象追着两个游客跑,何永杰看到后去救他们,刚把人救出来自己就被大象鼻子卷起来扔到地上然后被大象踩踏致死。
之后的进一步调查是,目击者说并没有游客去扯大象的鼻子,是大象突然发疯攻击游客。而且当时象夫是在大象上面的!!!
然后今天的调查进展是这样的
没错,象园老板说肯定有人动过大象。事情发生后警察展开调查,抽取了大象的DNA,发现并没有发春的现象。而目击者和象园各执一词。现在我们也不能太早下定论,只能等进一步的调查结果了!
最后希望领队何永杰一路走好!
网传中国游客扯象尾巴激怒大象,导游施救被踩死,这件事是真的么?
个别素质低下的游客,往往为自己的一己之私利,我行我素而不顾别人的安危,败坏了大部分中国游客的声誉,对这种游客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办法来处理!如果你这个旅行社限制了他,不给他随团出游,另一个旅行社还巴不得多一个人呢!特别是在竟争如此激烈的旅游市场。
但发生了这个不幸的事情,最后为此买单负责的,肯定是这个游客了。作为领队的行为,他是在工作时间出的事,肯定是其职务行为了,他做到了自己应尽的责任。自己负伤产生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都可以向旅行社申请负担。旅行社再向游客追偿,旅行社和游客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
我认为这个事情两名游客要负主要责任。
事情发生当天下午,这个旅游团到了象园以后骑大象,骑完后两名游客不听导游的劝阻,要去找大象合影。象夫一开始把两个游客赶走后,两个游客不甘心,又返回去,拉扯大象尾巴,最后把大象激怒,大象开始追赶游客,导游发现这个状况后,上前解救两名游客,将两名游客解救出来后,自己却被大象用鼻子卷起来摔到地上,又用脚踩死。
如果两位游客一开始听从了导游和象夫的劝阻,这种悲剧就不会发生。
有老导游说,一般供游客骑的大象都比较温顺,都是被驯化过的。但是这几年大象伤人***并不少。
本来像大象这种体格庞大的动物,尽管驯化过了还是有危险存在,更何况还去“挑逗”它,它一生气,后果真的是很严重的。
我认为这个导游已经挺负责任的了,看到自己带的游客有危险想都没想就冲出去提供帮助,不像我们之前看到的什么导游逼着游客买这买那,甚至***的报道。
但是这个导游很不幸,自己没有逃脱,献出了自己还很年轻的生命,真的很可惜。
所以啊,还是要文明旅游,提高个人的素质。旅游的时候一定要分清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要把自己推到危险的情境上去,对自己对他人都不好。
这个领队还是挺负责的,用自己的生命去挽回游客的错误,这个代价太大了。首先,游客与旅行团之间是有旅游服务协议的,但是游客与领队之间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本案中,由于游客执意与大象合影,并拉扯大象尾巴,导致大象被激怒后追赶该游客。领队施救时被大象踩死。整个过程中游客与领队之间并无直接的侵权关系,也就是说领队的死亡并非由游客直接导致的,故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侵权关系。那么是不是说领队亲属就不能找游客要去赔偿了呢?第一百八十二条 【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时的责任承担】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领队为了保护游客,导致自己的生命受到伤害,但是本案中的侵权方是大象,大象的实际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在整个***没有得到泰国警方证实之前,听到的无非是传闻,无端猜测和无端谴责在泰旅游同胞为时尚早,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现在已经出现不同版本,一说是中国游客拉象尾巴激怒大象、另一说是外国游客骑的大象突然发疯,但结果都是因大象发怒而踩踏造成我方游客一死二伤,令人痛心的是此次旅游团年轻的领队见义勇为而身亡。
在此向英年早逝的领队默哀,愿一路走好!安息吧!同时愿受伤的二位同胞安心治疗早日康复!
为了这两位不文明的游客,年纪轻轻的领队就这样失去了生命,这的确令人可惜、可叹,又可恨!
碧翰烽在这里想问问这些游客,你们如此戏弄大象,究竟是要满足什么样的心理?是想证明自己有本事、有能力,敢于去摸大象的尾巴,还是想和这庞然大物较量较量。
这个社会的物质文明高度发展,一些游客有了点钱,就到处去走走是无可厚非,但是别让钱暴露了自己的文明、修养、道德之欠缺。有的人是不是觉得自己有了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对于人家的习俗、文化、习惯,也觉得可以为所欲为。
值得反思的是我们对于规则、规矩的敬畏,我们似乎更愿意去搞破坏,而不是去遵守、去敬畏。明明导游、领队、象夫都三番五次地给出了提醒、驱赶,可是有的人就是不以为然,结果导致出现如此严重的后果。
想想近来关于游客与动物之间的案例,比如老虎咬人,就不由得让人痛心。如此生命的危险,都挡不住一些游客破坏规则的步伐。
在碧翰烽看来,此起***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这两位游客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要给予一定的处罚:一是要将其纳入旅游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二是要承担赔偿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大象到哪里了最新消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大象到哪里了最新消息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