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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郑州“毒王”郭某鹏瞒报行程的行为法律会怎么判?
郭某鹏,男,30岁,其返回郑州后隐瞒境外旅居史,多次乘坐公共交通上下班,现已确诊,截至3月11日12时,经流调初步判定密切接触者24人,均已***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郭某鹏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从目前来看,对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主要是个省市***对于疫情的响应等级及对应的措施。鉴于境外疫情形势严峻,各地都要求入境人员应当如实报告旅居情况及身体情况,并做好自我隔离或集中隔离。但郭某不仅没有如实报告,没有自我隔离,而是多次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给其他人员造成感染的危险性。但若是严格的根据刑法规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甲类传染病,而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至于量刑,根据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法律判决的依据除了法律条款外还要考虑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疫情还没有结束,为了避免类似时间发生,应该快速给予社会一个判决结果,一次发生我们可以集中力量解决,重复的问题再发生那就会导致疫情防控的倒退,坚决坚持重判。
回答案:形法,第三百四十条违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 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行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的七年以下***
此前,1月20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2020年第一号文件将******感染肺炎
以下简称 ,***肺炎,纳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乙类传染病,***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客观方面,郭隐蛮境外lu行史未按要求报备并居家隔离,致使多人隔离观察
主观方面,郭明知道规定,仍隐蛮lu行史 故意违法 传染病的防治法规定
主体郭以成年,且具完全形势责任能力
3月7日,阿布扎比飞回国内,于早上8点50分抵达北京首都机场;
由于是从阿联酋的航班回来的,阿联酋当时并非疫情严重国家,
所以首都机场并没有让全航班乘客强制隔离,
而郭某鹏却故意隐瞒了自己去过意大利,
于是首都机场测了***温发现正常竟然就放行了。
10点半,他乘坐机场大巴到北京西站。(大巴上的人现在要全部被隔离)
整个和他乘坐同一车厢的人现在都要被隔离观察。
对于郭某鹏隐瞒行程的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要看他的犯罪情节有多严重。
其实,郭某鹏的行为与大多数隐瞒不报的入境人员大同小异,均是在入境后没有进行自我隔离、自我管束,肆意外出、肆意接触他人。
而大家之所以对郭某鹏比较关注,是因为他回家后便继续上班了,而且还乘坐了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因为他一个人,导致其上班的郑州基运大厦整体封锁,所有员工居家隔离14天。
据河南卫健委消息,目前累计追踪到与郭某鹏有关的密切接触者39373人。20人解除观察,199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郭某鹏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另据郑州当地一水泥经销商称,由于郭某鹏这一个病例的出现,以及其接触的人数之多,导致不少已经解封的小区重新封闭管理,河南省原定的复工日期也或将因此而推迟。包括学校开学日期,也或将受到影响。
综合诸多信息来看,郭某鹏的这个案例,不仅仅牵涉到的人数较多,而且也影响到了郑州、甚至整个河南的疫情控制形势,使河南再次绷紧了抗疫之弦。可见,其隐瞒不报的行为导致的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如果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的话,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十年以上***、***或者***。
至于郭某鹏最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目前还不好说,要等最终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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